【财新网】(记者 陈宝成)我建议制定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,制定退休官员待遇规定。”教育界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在全国“两会”期间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。
国家领导人一般是指国家主席、副主席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,国务院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,全国政协主席、副主席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、副主席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。
葛剑雄说,离任国家领导人曾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,为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尊崇和礼遇,表达民众对他们爱戴和尊敬,应制订“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”,明令公布。
关于条例的内容,葛剑雄认为,应对离任国家领导人各方面的规格和待遇、时效、适用范围、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,以便各级政府遵照执行,全国人民依法遵守。
此外,葛剑雄还主张制定“退休官员待遇规定”。退休官员理应享受必要的待遇,这是对他们在任期间为国家服务和贡献的回报,也是对在任官员的激励。既要防止某些个人享受超标准的待遇,也要为保证他们的合法待遇,因此有必要制定必要的规定。
葛剑雄说,制定明确的条例,也便于公众监督,是对在任官员的警告:如果在任官员被认定贪污贿赂犯罪,就应当取消他们的待遇。
“该优待就优待,但应该明码标价。现在离任的国家领导人一两百个,他们所享受的待遇,不能延及他们的子孙。纳税人的钱不能就这么花。即使每年待遇要一个亿,配备20个警卫,只要符合规定也可以,但你不能扩大。”葛剑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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