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应当重视发挥刘福堂这样的民间环保人士的作用,而不应对其打压,民间环保人士冯永锋在一封公开信中指出。
【财新网】(记者 刘虹桥)因出版图书被控“非法经营罪”的刘福堂,将于10月11日出庭受审。(相关报道参见:“生态斗士”刘福堂将受审 出书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)
刘福堂现年63岁,曾任海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。近20年来,他一直以致力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和敢于直言而为人所知,因而被称为“生态斗士”和“海南官场扫把星”。
刘福堂于7月20被海口市公安局经侦处以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为由抓捕。9月19日,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检方指控,刘福堂在未取得国内省级出版行政主管单位批准的情况下,私自印刷图书并赠与他人;在香港取得出版书号,在大陆排版印刷,并销售、赠予他人。
起诉书指出,刘福堂无视国家法律,违反国家规定出版、印刷、发行非法出版物1.8万册,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46.4万元,非法所得人民币7.8万元,“情节特别严重”。与刘福堂一起被诉的还有印刷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员工。
10月8日,检方起诉书在互联网上传播。刘福堂“非法经营罪”一案受到环保界和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。
民间环保人士冯永锋在一封公开信中指出,海南应当重视发挥刘福堂这样的民间环保人士的作用,而不应对其打压。“即使(刘福堂)真的为了保护环境而在出版上有所违禁,(海南)也应当保持宽容的态度”。
针对检方指控,冯永锋回忆称,刘福堂曾向民间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赠送80本《海南(二)》,此前也有过其他赠书行为,但刘福堂从未收取任何费用。8月底,海南警方办案人员来京,将冯永锋及其所在民间环保组织存有的所有刘福堂书籍全部收走。
双语环保网站“中外对话”北京办公室副总编刘鉴强表示,刘福堂“非法经营罪”一案与另一位民间环保人士、“太湖卫士”吴立红此前因涉嫌“敲诈罪”被追诉的性质一样,“受害者往往是说真话的人”。
“这可能对环保事业是一个打击,但是公众的环保意识在提高,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环保问题。刘福堂是一个先行者,先行者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。”刘鉴强说。
一位曾与刘福堂有过较多接触的民间环保组织项目官员亦认为,作为政府官员,刘福堂在职时仗义执言,得罪了很多企业和政府官员,即便是最初公然支持他的人,最后最多也不过是转为背地里的不打压。
“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麻烦制造者。海南许多官员私底下可能也觉得毁林不对,但也不会像他这样站出来公开指责,大家都怕引火烧身。刘福堂不仅把火烧到自己身上,也引到别人身上。”上述人士表示。
民间环保组织“自然之友”也在密切关注此案。自然之友执行理事梁晓燕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指出,刘福堂以“非法经营罪”被提起公诉,实属因言获罪。自然之友正在向法院申请旁听证,希望在庭审中充当法庭之友,表达民间声音。
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指出,一个记者、一个作家,一个公民,将自己反映民众疾苦、揭露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作品予以出版,向他人发行,无论其是否通过合法印刷、出版机构印刷、出版,也无论其是否有营利的目的及是否获得利益,都不能以非法经营追责。
“公民的言论、出版自由及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等权利的行使,对等的义务是不得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,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事实诬告、陷害他人,而无其他。权利人有权通过任何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,行使自己的权利,而无需问其目的。”周泽表示。
2010年,周泽律师曾代理作家谢朝平“非法经营罪”一案。2010年8月19日,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,谢朝平因当年5月出版的长篇纪实文学《大迁徙》被指“涉嫌非法经营”。在舆论关注下,30天后,谢朝平从看守所中被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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