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福堂一直以致力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和敢于直言而为人所知,因而被称为“生态斗士”和“海南官场扫把星”。
【财新网】(记者 罗洁琪)曾被公众誉为“生态斗士”的刘福堂,将于10月11日上午受审,他被指控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,所谓罪状涉及在香港出版环保话题的图书,并销售或赠与。
刘福堂,现年63岁的退休公务员,曾任海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。近20年来,他一直以致力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和敢于直言而为人所知,因而被称为“生态斗士”和“海南官场扫把星”。
9月19日,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指控刘福堂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,罪状有四项,主要涉及他在退休之后写作以及出版图书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225条的规定,非法经营罪是指,“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”或者“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”,“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”的行为,或者“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”。
检方指控,刘福堂没有取得国内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,私自印刷图书,并赠予他人;在香港取得出版书号,在大陆排版印刷,并销售、赠予他人。共计18000册的图书都是非法出版物。刘出版、印刷和发行的行为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。与刘福堂一起涉罪的还有印刷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员工。
被指控为“非法出版物”的五本书分别是《绿色的梦》、《生态斗士刘福堂》、《天地良心》《海南泪(一)》《海南泪(二)》,其主题均是“生态保护”。主要素材是刘福堂关于生态环保的呐喊、他的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参与海南环保事件的过程和评论。
这些写作的素材均来源于刘多年参与生态环保的亲身感受和思考。
2003年,万宁市辖区内大片海防林被卖给了个体矿主采钛矿,群众自发抵制毁林,却有两人被抓。刘福堂赴毁林现场调查,和当地政府座谈,并且以政协委员身份写了“建议省政府尽快查处万宁市治坡村毁林案”的提案,但无果。
为此,刘福堂坚持了17个月,先后5次深入现场调。一年后,两名维权农民终被无罪释放。
刘福堂参与这样的事件并非孤例。1997年,海南省引进金光集团上百亿元的浆纸林项目,导致大面积自然林和天然次生林被毁。在一片“种植浆纸林”的狂热中,刘福堂意欲应用自己的职权对相关官员和企业问责。
他还一直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,通过写提案、政协会议发言和发表各种文章,参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。在2003年海南省政协会议上,他作了题为《我省毁林案屡禁不止原因及对策》的发言,引起当时海南高层重视。
尽管曾得到高层领导的肯定,但刘福堂在海南当地仍然是个孤独的“环保斗士”。其家人曾对媒体说,“这样的为官之道得罪了不少人,有人写匿名信举报他,有人打来恐吓电话。家里人对他的人身安全很担心。”
种种担忧最终变成现实。在11日上午的法庭上,一直为海南生态做“斗士”的刘福堂将要为自己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而“战斗”。
曾同样被以“非法经营罪”追诉的前例,是两年前的谢朝平案。
谢朝平以《大迁徙》一书记录三门峡水库移民的蹉跎命运,却被陕西省临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“非法经营罪”立案调查,其书也被以“非法出版物”之名查抄。
该行为引起全国性的激愤,陕西渭南警方成众矢之的。30天后,谢朝平从看守所中释放。其代理律师周泽称,调查采访、写作、出书,是一个公民在行使言论、出版自由。反映民众疾苦,揭露政府和官员的腐败,这样的出书行为更是公民行使建议、申诉等监督权利。而不是“违反国家规定”的“非法经营行为”,也不可能“扰乱市场秩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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